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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港南疆东部新建消防站工程消防车采购招标公告

天津港滨工程咨询中心(以下简称“招标机构” ),受项目业主/买方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招标人” )委托,对天津港南疆东部新建消防站工程中的(一)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择优选择承包单位。

合格投标人就该项目的下列货物和伴随服务提交密封投标。

1、项目概况:本次招标的消防车(包括附件)用于天津港南疆东部新建消防站工程,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。投标人工作范围为泡沫消防车、水罐消防车、消防车及随车的设计、制造、装配、运输、装卸、安装、调试、检验、试车、现场保管、保险、风险、人员培训、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。

2、招标范围(数量): 泡沫消防车一辆;水罐消防车一辆;抢险救援消防车一辆及随车消防器材。

3、交货地点: 天津港南疆东部新建消防站工程现场。

4、工期 : 2018年6月30日前交钥匙。

5、质量要求: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:

1、投标人系具有法人资格,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、生产或供应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;

2、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、合法运营,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事业单位;

3、投标人须是本次招标车的制造商,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产品;

4、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;

5、提供天津地区售后服务及维修网点情况;

6、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;

7、投标人应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与投标报名截止日期

1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: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 3月5日(北京时间)。

2、投标报名截止日期:2018年 3月5日15:00时(北京时间)

五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,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进行投标报名:

1、到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报名;

2、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(1)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(2)投标单位介绍信;(3)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(4)证明符合“三、投标人资格”相关资料的复印件。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

六、招标文件获取

未参加报名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七、招标公告解释权

招标公告解释权属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。与本次投标有关查询,请按以下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送至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。

招标公告公示网址:(中国采购与招标网)

招 标 人: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

地 址:天津市塘沽区津港路99号

招标代理机构: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

地 址: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岸二道481号(散货大厦701室)

联 系 人: 俞慧玲 韩飚 电话:022-25708828、25708826

邮 编:300452 邮箱:gbsbzb@163.com

传真:022-25708827